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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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8年04月02日  
 

各专业系部: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提高系部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系部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各系部需成立专业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系部教学改革和发展,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本系部所属专业教学领域有较好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和系部行政管理人员。

二、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

在系部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标准、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技能竞赛、毕业设计、教学质量监控、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审、教研教改、重点项目申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求与程序

(一)各专业系部选举产生的委员需兼顾本系专业分布情况。

(二)各专业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名或7名。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要求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副主任委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不得超过2名。

(三)学院按规定依程序授权系部主持成立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成立细则与章程。各系部应遵循个人申请、系部审核资格、公开推荐、民主选举的原则进行选举。各系部教职工均需参加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公共文化教师均在公共教学部参加选举,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系部当选委员中由当选委员选举产生拟任人选,按程序报学院审批后任职;副主任委员人选可由主任委员在当选委员中提名产生。

请各专业系部于5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提交教务处报学院审批后生效。部门选举结果一栏,应注明选举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或“委员”。

联系人:曹茜娅,联系电话:18670392467,邮箱:1272864405@qq.com

附件: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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