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9-12-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5


各教研室:

根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院在职在聘教育教学工作者所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奖励类别

1.教育教学类。

2.教学指导类。

3.教育教学综合类。

三、审核和奖励办法

1.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企业类奖励或跨境级奖励需有相关官方组织背书才予认可。

2.所有教育教学获奖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系部签章)或官方证明文件,必要时须提供参赛文件、表彰文件和学院批准文件备审。

3.如属教学成果,需要同时提供教师本人获奖证书和学生获奖证书(限本校学生),标注学生学号同时系部加盖公章。

4.奖励不重复原则,即同一项目在多层面获奖,以最高奖励标准计发;同一项目有多名指导老师,由第一指导老师按规定分配奖金。

四、提交方式

表格分电子稿和手动填写稿,电子稿通过微信工作群、部门网站和QQ群均可下载,教师填报后发送至李可欣老师邮箱;手动填写表格附通知后,填写完毕后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

联系人: 李可欣

联系电话:13319507610

邮箱:276280105@qq.com

五、递交时间

1.2019年12月11日—12月23日(教师填报,部门汇总)

2.2019年12月24日—12月31日(汇总核实,提交学院)

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说明

1.学院在职在聘教育工作者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界定为准。

2.成果性质及级别具体界定具体见学院相关文件。

3.2018年年底获奖未取得奖励证书的,可按照不重复原则在今年申报。

特此通知。

                               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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