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院在职在聘教育教学工作者所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奖励类别
1.教育教学类。
2.教学指导类。
3.教育教学综合类。
三、审核和奖励办法
1.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企业类奖励或跨境级奖励需有相关官方组织背书才予认可。
2.所有教育教学获奖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系部签章)或官方证明文件,必要时须提供参赛文件、表彰文件和学院批准文件备审。
3.如属教学成果,需要同时提供教师本人获奖证书和学生获奖证书(限本校学生),标注学生学号同时系部加盖公章。
4.奖励不重复原则,即同一项目在多层面获奖,以最高奖励标准计发;同一项目有多名指导老师,由第一指导老师按规定分配奖金。
四、提交方式
表格分电子稿和手动填写稿,电子稿通过微信工作群、部门网站和QQ群均可下载,教师填报后发送至李可欣老师邮箱;手动填写表格附通知后,填写完毕后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
联系人: 李可欣
联系电话:13319507610
邮箱:276280105@qq.com
五、递交时间
1.2019年12月11日—12月23日(教师填报,部门汇总)
2.2019年12月24日—12月31日(汇总核实,提交学院)
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说明
1.学院在职在聘教育工作者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界定为准。
2.成果性质及级别具体界定具体见学院相关文件。
3.2018年年底获奖未取得奖励证书的,可按照不重复原则在今年申报。
特此通知。
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