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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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院关于印发《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2月05日  
 

各党支部、各系部:

现将《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文旅厅、教育厅相关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章华、张勇

副组长: 余会春、刘家海

成 员:彭爱莲、周文清、黄新平、蒋玲 、刘坚平、张野

职 责:贯彻落实上级防控工作精神;统筹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措施;督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家海(兼)

副主任:周世鹏、韩云剑、周春、彭伟、林昆山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职 责:

1.统筹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3.做好与上级部门以及卫生疾控部门的防控工作衔接。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

(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

1、医疗防治、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周世鹏、李杰

副组长:彭伟、任波、孙印湘、廖亚斌

成 员:总务处、基建处、物业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密切与疾控中心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

(2)落实相关筛查、随访、跟踪、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转诊等工作。

(3)建立相关医疗防控工作制度及流程,落实口罩、帽子、手套、体温计、防护服、护目镜、抗病毒药品、消杀药品等防护应急用品。

(4)及时对公共楼宇、学生宿舍、蓄水池塔等场所进行消杀毒。

(5)牵头组织医务室人员以及各系部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食堂、门面卫生监督检查,改善校园环境卫生。

(7)在医务室等地方设立临时应急隔离室,为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提供服务。

(8)督促指导相关系部将疑似患者及时送长沙市定点救治医院就诊。

(9)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在规定复工时间之前,各基建项目和提质改造等工程不得提前复工和施工。

(10)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1)督促食堂及地下商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未经学院批准不得随意营业。

(12)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韩云剑

副组长:蒋玲、刘坚平、邹德强、彭正初、唐雪梅、杨翠红

成 员:学工处、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职 责:

(1)加强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QQ、微博、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校友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以多种方式通知学生在正式开学前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2)摸排重点关注对象。对湖北籍学生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正式开学前通过电话、微信、QQ等渠道,了解学生健康情况,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3)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学生返校前,对辅导员开展培训,提高对疫情的防控意识和处置能力;学生返校后,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对学生班长、生活委员、寝室长等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4)严格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措施。新学期开学后,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所有学生到校后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重点关注对象,要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5)疫情防控期间,未报经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各种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得组织校友返校活动。

(6)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陆端新、余灵芝

副组长:李学军、历雅英

成 员:人事处、工会(离退休办)工作人员

职 责:

(1)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动向,对往返湖北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有此类情况的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关心关怀;督促各系部每天对全体教职工的情况进行摸排登记。

(2)新学期开学后,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所有教职工到校后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重点关注对象,要切实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疫情防控教学工作组

组 长:曹志超、王含光

副组长:贺冬梅、何益民、周朝晖、许丽英、喻佳、翟清

成 员:教务处、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各专业系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职 责:

(1) 提前做好延迟开学相关教学计划、重修考试、学籍处理等工作安排。

(2) 学院延期开学后,如疫情尚未解除,湖北籍学生暂不返校,其课业继续通过线上学习

(3) 认真做好各项教学保障,严谨制定各层工作计划,做到“教师离校不离教”、“学生停课不停学”。

5、疫情防控保卫工作组

组 长:周春

副组长:刘军、孙印常

成 员:保卫处、物业工作人员

职 责:

(1)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切实加强外来车辆及校外人员管理。在学校门禁系统中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含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校外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卫处登记备案;加强校外人员进出校门的排查,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入校园。

(2)加强对人员密集区域的管控。

(3)实施体温检测制度,入校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予以登记,对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医务室处置。

(4)配合做好相关救治、舆情处置等工作。

(5)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6、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组

组 长:林昆山

副组长:赵国辉 、杨青

成 员: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工作人员

职 责:

(1)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

(2)及时宣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精神,及时报道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及进展情况。

(3)大力发掘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等,充分利用好校内外媒体主动发声,为疫情防控工作加油鼓劲。

(4)健全相关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

(5)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组

组 长:胡硕平、胡斌

副组长:朱庆莹、钟海燕、李欢

成 员:纪检委(监审处)、督导室工作人员

职 责:

(1)督导检查各系部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对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利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防控措施

(一)建立防控体系。各党支部、各系部要严格落实学院各项防控措施,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依程序管控,构建“学院-各系部-班级”三级防控体系。各党支部书记、各系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宣传统战部)要牵头负责密切关注中央、地方官方疫情通报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疫情接触者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科学防护知识、假期生活提示等全覆盖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不得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群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各系部要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及时掌握本部门师生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重点排查曾到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出行情况,对从疫情严重地区返湘的学生、教职工及其亲属,所在部门务必要求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将每日健康状况予以上报。各系部要认真统计湖北籍或假期逗留湖北的师生相关信息,学工处负责汇总学生信息,人事处负责汇总教职工及其亲属信息,负责信息汇总的部门及时将人员信息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认真统计开学后拟从湖北省返校学生、教职工及其亲属信息,如发现本系部师生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值班值守。参与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各系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尤其是总务、保卫、学工、党政办),确保专人负责、信息畅通。处级领导干部离开长沙务必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严格信息报送。学院根据省文旅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日按规定报送信息。各系部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不得不报、缓报、漏报、瞒报。

(六)加强活动管控。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尽量不开会或采用视频会议,确需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

(七)强化校园出入管理。

1.学院对出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实行严格管控。开学前,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除相关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学院西门封闭,在南门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校园。

2.门卫将对进校车辆进行严格询查。校外车辆(包括出租车)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内登记车辆需减速停车,主动接受门卫对车辆乘坐人员的检查。

(八)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地方疾控中心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校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疾控中心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疾控中心有效处置疫情。

(九)做好开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1.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学生(包括长沙本地学生)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如疫情尚未解除,湖北籍学生暂不返校,其课业继续通过线上学习;隔离观察期未结束的学生,禁止返校;有可疑症状的学生禁止返校,应及时就医,待疾病痊愈、症状消失后再返校,可电话或短信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私自提前返校学生,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将进行后续责任追究和违纪处理。

2.调整新学期开学时间。学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研究决定、公布新学期开学时间及相关事宜。各系部要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按照学院安排及时将开学信息通知到每位师生。

3.认真做好延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各系部等教学相关单位,要认真研制延迟开学预案,提前做好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调整等整体顺延工作。各系部要认真安排好延期期间工作运转、值班值守等工作。

4.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在落实上级和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具体应急预案,提前谋划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总务处要明确物资需求,完善预检条件,协调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室)等单部门提前采购,做好体温仪、口罩、消毒物品和药品等物质储备。要提前做好24小时疫情防控值守人员安排,建立发热师生首诊跟踪负责制,及时了解发热师生病情转归。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务必按照上级卫生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财务处要设立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保障资金到位。

5.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重点,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改善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厕所、楼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好无死角地毯式消毒工作和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方位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严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加强物业等外来临时聘用人员或外包企业人员的排查和管理。

6.做好返校安全提示。学生在离家返校前需做好健康检测,在返校途中做好安全防护;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咳嗽、打喷嚏等可疑症状人员接触;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途中不要用手揉眼睛、抠鼻以及接触嘴巴,下车后用流水洗手20秒钟。

(十)学生返校及之后疫情防控措施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医务室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其到指定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医务室负责检查、跟踪从湖北返校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根据防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2.学生返校后,各系部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组织每日晨检,专人登记,特别是对来自重点疫区的学生要高度关注,严密观察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病例,如有可疑,立即向医务室报告。

3.加强卫生安全教育,动员师生多进行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勤洗手,尽量减少外出,督促师生佩戴并及时更换口罩。防控期间,师生尽量不在食堂集中用餐,改为自备餐盒到食堂打饭到寝室就餐(鉴于环保考虑,禁止使用一次性餐盒)。

4.保持教室和宿舍通风,每日通风2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5.若发现师生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院疫情联络员报告。学院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居住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确诊病例师生,严格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为患病师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因疫情而接受治疗的师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对确诊病例师生进行跟踪随访。

7.对与发病病例(包括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应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由学院统一提供;14天无异常症状或疑似病例排除传染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全院各党支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止、精准施策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强应急应对。全院各党支部、各系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举措,认真摸排疫情情况,强化信息联络,完善防范措施,加大联防力度,严格巡查值守,严密信息报送,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防控操作,科学、快速、有序、高效应急处置,联手、互通、协调应对,确保学院疫情防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督查问责。全院各党支部、各系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疫情防控职责牢牢扛在肩上,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学院将对各系部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得力、不能令行禁止的系部和个人,立即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系部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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